1.目的 本规定明确各类薪酬福利的范畴,指导公司员工工资定级、调整等工作,明确福利发放的条件。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2离职员工仅结算应得工资,从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公司提供的任何时段的福利或奖励等其他报酬。 3.分类 3.1一般薪酬:仅指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等。工资是与员工岗位、工作表现、日常考勤等相联系的工作报酬。 3.2特别福利:公司根据特定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如发放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发放办法的特别福利。特别福利仅限在职员工,已离职员工不享有该福利。 3.2.1特别奖励: 3.2.1.1员工工作表现积极突出,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的,视情节予以现金奖励。 3.2.1.2每月团队竞赛的冠军团队和年度总冠军团队,予以现金奖励。奖励办法会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予以变动。 3.2.1.3年度优秀员工可获得现金奖励、旅游奖励。奖励办法会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予以变动。 3.2.1.4年度优秀部门可获得现金奖励。奖励办法会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予以变动。 3.2.1.5年度优秀撰稿人和积极撰稿人可获得奖品奖励。奖励办法会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予以变动。 3.2.1.6公司决定发放的其他奖励或福利等。 3.2.2年终奖:公司根据当年经营情况、各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员工的年度综合表现及年度考核排名等因素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如发放,则由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共同草拟年终奖的实施方案报董事长审批。 4. 权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审核《员工工资变动审批表》,草拟、完善、执行公司各部门的工资核算方案、奖惩、福利方案。 4.2各部门负责人可提出本部门员工工资调整的建议及奖惩建议,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初步确认员工的工资标准。 4.3财务部负责制订、核算员工《月工资表》,发放工资,执行奖惩、福利方案。 4.4总经理负责审批《员工工资变动审批表》、《月工资表》及公司的奖惩、福利方案。 4.5董事长负责审核确认年终奖是否发放及方案的审批。 5.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5.1工资计算日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发放日期为次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5.2工资中代扣的项目可能包含但不仅限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水电费(宿舍用水电超出免费读数)、其他应扣款等。代扣项目及金额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动。 5.3入职试用、离职、请假(带薪假除外)等未出全勤的员工,其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4转正、职务变动、调岗等需要调整工资的,以最后审批时间为界,对调整前后的工资分别按日计算当月工资。 5.5离职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完工作交接及财物交接后,方可结算、发放工资。 5.6假期工资的发放 5.6.1年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享有正常出勤时的工资。 5.6.2事假不予发放工资。 5.6.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员工正常工资的60%支付。超出医疗期的,按事假算不予发放工资。 5.6.4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或工伤津贴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7扣发工资: 5.7.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发10元。 5.7.2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以此类推。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3天作自动离职或辞退处理。 5.7.3停工1天,扣发3天工资,以此类推。 5.8加班工资 5.8.1 加班工资计算如下表所示: 加班时间类别 相应倍数 工作日延时 1.5 休息日 2 法定假 3 5.8.2 未经公司批准而加班的视为无效加班,公司不予支付加班报酬。 5.9新员工入职后需自行办理银行卡,工资于每月15日入个人账户,若因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银行卡的,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填写发现金申请 6.工资调整 6.1工资普调:公司根据经营状况、行业情况、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及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普调工资。如需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草拟出工资调整方案,报总经办审核,由董事长审批确认。 6.2个别调整:如员工因职务、岗位或受奖罚等而发生工资变动的,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工资变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