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解决部分员工的住宿问题,加强对员工宿舍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宿舍的管理。 3.提供宿舍范围 3.1在深圳无住房的未婚或已婚(夫妻不同住,需要住宿舍的)员工,符合如下条件的,经公司审批方可入住公司宿舍: 3.1.1因工作需要提供住宿的员工(本项适用管理处的员工); 3.1.2工作表现突出,经其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品管部、总经办共同认可的员工(本项适用物业总公司员工); 3.2在公司服务满五年的员工(本项适用非管理处员工)。 3.3在本程序生效前已入住的员工,可继续入住。 3.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可住在公司宿舍: 3.4.1非上述两款所规定的人员; 3.4.2在试用期内的非管理处员工; 3.4.3已办理完本公司离职手续的人员; 3.4.4被公司予以辞退的人员(以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辞退通知的日期为准); 3.4.5公司认为没有必要为其提供宿舍的员工。 4.职责划分 4.1总经理负责审批员工住宿舍的申请; 4.2办公室主任负责员工宿舍的安排、管理及宿舍钥匙的保管; 4.3办公室文员负责协助员工办理申请及入住手续、离职员工退住手续,并向办公室主任提出分配、管理建议; 4.4管理处机电中心负责控制、管理、结算员工宿舍用电情况; 4.5财务部负责收取或扣除员工宿舍的相关费用; 4.6各宿舍管理员负责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宿舍内公司财产的维护。 5.入住程序 5.1符合住宿舍条件的员工到办公室领取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交给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填写分配意见后,交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办公室为员工发放《员工入住单》(该单主联由办公室存档,副联给员工。) 5.2办公室文员通知宿舍管理员带员工到指定的宿舍和床铺,办公室做好入住名录的统计,并及时通报机电中心、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6.住宿管理规定 6.1宿舍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提供该种福利,办公室可根据公司相关部门的反馈对员工的宿舍安排进行调整,包括安排员工入住、退住、清退、调房等。 6.2公司宿舍统一提供床铺的,员工不得擅自更换,违者处罚¥100元/次,并恢复原状;员工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床铺住宿,违者处罚¥10元/次;公司为每位入住员工配1把钥匙,员工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另配钥匙或将钥匙转借非同宿舍员工,违者将被处罚¥50元/次,如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员工要保持床上用品整洁无异味,被子折叠成四方型,枕头放在被子下面。 6.3员工负责妥善保管公司为其提供的床、床垫等用品,退住时要如数归还,否则照价赔偿;公司提供的生活用品因自然磨损、使用而无法正常使用时,需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报废,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处理、更新,私自处理者处罚¥50元/次。 6.4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宿舍内干净整洁、无异味;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本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列明并张贴值日表,公司检查卫生不合格的,对当天值日人予以处罚¥10元/次;公司每周进行不定期卫生抽查,并评出最佳宿舍、同时列出有问题宿舍,在宿舍区公示,年终时用宿舍区罚款所得的50%对最佳宿舍予以奖励。 6.5住宿人员要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冲凉、洗衣、晾晒,违者按¥20元/次予以处罚。 6.6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非法物品;严禁私自拉电线、接开关、灯泡和使用电炉、明火等;严禁在宿舍内做饭,违者按¥100元/次予以处罚。 6.7除值班人员外,员工应在23:00前就寝并保持宿舍区安静,宿舍区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等扰人行为,如被3个以上宿舍投诉的,责任人将被处罚¥100元/次;住宿员工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如在宿舍区内吵架、打架的,将被处罚¥100—200元/次或辞退。 6.8严禁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闹事,违者予以开除;住宿人员需遵纪守法,不得在宿舍区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垃圾杂物,如检查发现宿舍内有烟头,有明确责任人的予以处罚¥20元/个烟头;无明确责任人的,对该宿舍全体人员集体处罚¥20元/个烟头。 6.9各宿舍每月免费用电量为10度/人。机电中心每月查记各宿舍的电表度数,按实际入住人数计算免费度数,超出免费的度数由该宿舍入住员工平摊,公司财务部统一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6.10任何人不得占用宿舍区的公共区域,保持宿舍区内的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筒中,对乱扔垃圾者处罚¥20元/次。 6.11严禁私自挪用公共物品、设备设施;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设备房;注意宿舍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问题,无火灾发生时,不得动用消防设备设施;要爱护公物,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6.12未经公司办公室许可,非本公司员工不得进入宿舍区或在宿舍留宿(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即属非本公司员工),违者予以¥100元/次的处罚;22:00以后宿舍区不准接待来访人员,所有来访人员应主动离开,持有效的《探访住宿许可》的除外。 7.探访人员管理 7.1公司尽可能为住宿员工提供探访便利,免费为探访人员提供住宿,探访人员的入住程序同员工入住程序,但需填写《探访人员住宿申请表》并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7.2探访人员应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及公司其它的相关规定,否则,办公室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并收回探访临时住宿许可。 7.3探访人员在探访住宿期间发生的费用,由被探访者承担,如被探访者未交或拒交,财务部将在被探访者的工资中扣除。 7.4探访人员在公司宿舍的住宿期限不可超过经公司审批同意的期限,探访人员住宿到期时,被探访者应配合公司办公室的工作,及时为探访者办理退住手续。探访人员的退住程序同公司员工的退住程序。 8.退住程序 8.1辞职、辞退员工办理退住手续需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清单》;非辞职、辞退员工的人员办理退住手续应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员工退住交接表》;探访者办理退住手续的应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探访人员退住表》,填写完毕交给办公室文员,由办公室文员和该退住员工所在宿舍的宿舍管理员共同检查退住房间及公用财物的完好情况,确认无遗失、损坏后,共同在《员工退住交接表》上签字认可,并收回公共财物及宿舍钥匙;如有遗失、损坏,按宿舍管理规定索赔。 8.2员工的退住手续未办理完毕前,财务部不予结算工资。 9.记录存档 9.1办公室负责保存《员工住宿申请表》、《员工入住单》、《探访人员住宿申请表》、《探访住宿许可》的原件和最新的宿舍入住统计。 9.2财务部负责保存《员工退住交接表》、《探访人员退住表》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