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由公司指定专人管理,设资料档案室,隶属办公室管理。领用资料及调阅档案应经总经理(或指定授权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2. 经批准调用档案资料者,不得涂改,不得外泄,不得丢失,限期归还。 3. 借阅资料必须填写借阅审批单,严格履行手续,借阅人、经办人签名后方可借出。 4.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采取相应制裁手段。 对于公司统一购买归档的书籍资料,一律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办公室文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在三个月内尚未归还者,办公室则对所属的部门经理询问原因,借阅者经批准后重新到办公室办理续借手续。